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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陵:在歌城组织“斗牛牛”,男子被判开设赌场罪
www.jl.nanchongpeace.gov.cn 】 【 2022-04-18 17:29:33 】 【 来源:南充嘉陵政法长安网

  近日,嘉陵法院审结一起线下开设赌场案,赌场工作人员卢某负责记账、放水、结算等事务,被判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


  2021年2月下旬至3月3日,苏某(另案处理)、蒲某(另案处理)和张某(在逃)等人在某会所组织人员以“斗牛牛”的方式进行赌博,按照庄家打人民币300元的底抽50元、庄家打600元的底抽100元的方式,抽取“场子钱”进行渔利。


  张某邀约陈某到赌场“放水”赢利,陈某又邀约杨某一起合伙“放水”,在该赌场内以向赌客“放水”抽取10元、20元不等的“水钱”和“油钱”的方式进行牟利,并安排被告人卢某在赌场记账、放水、结算,每天向卢某支付300元的工资。


  2021年3月3日21时许,张某、蒲某、苏某等人在某会所999号房间内组织人员“斗牛牛”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。公安机关从扣押的手机的微信聊天截图中获取卢某2021年2月26日与陈某的聊天截图,上面记载了其2021年2月25日从赌场抽取“场子”费46,000元。
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卢某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,而为其提供直接帮助,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,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综合各种量刑情节,判决被告人卢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宣判后,卢某服判,并缴纳了罚金。


  (陈梅)


编辑:唐蕴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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