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嘉陵区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,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优势,创新推行"1234"工作法,通过系统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的纠纷调解机制,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、处置在萌芽状态,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"第一道防线",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。
坚守一个理念,践行调解为民。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,推动多元化解纷机制落地见效,努力实现"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",真正体现调解为民、调解靠民、调解惠民。
建强两支队伍,夯实基层基础。组织覆盖织密网格。积极发展人民调解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,推动成立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等行业性、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,并引入专职人民调解员增强一线力量。目前,全区共拥有人民调解员1490人,涵盖各类专业调解人员98人,专职调解员1人,实现调解资源区域全覆盖。专业赋能提质增效。通过整合行业人才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,公开选聘一批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热心调解事业的专职人员,持续优化基层调解队伍结构,提升调解质效。
强化三类联动,凝聚共治合力。推进访调联动。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衔接,依法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,实现信息及时移送与反馈,五年内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的集体上访或"民转刑"案件。深化"两所"联动。强化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协作,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力量参与信访与纠纷化解,构建镇、村(社区)多层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,形成信息互通、职能互补的服务新格局。完善诉调联动。加强与区法院沟通协作,规范司法确认流程,推动诉调对接机制落地。近年来已完成司法确认案件90件,有效减轻法院诉讼压力。
着力四个规范,提升工作质效。场所建设标准化。实现全区调委会外观标识、室内徽章、制度上墙、办公设备"四统一",已完成规范化调解场所全覆盖。人员管理信息化。完成1490余名人民调解员信息采集并全部录入数字系统,实现调解员队伍信息化、动态化管理。卷宗质量精品化。严格执行《人民调解工作规范》,实行"以奖代补"季度评查机制,定期通报并组织培训,不断提升案卷质量和调解能力。数据报送规范化。明确司法所纠纷排查、受理及调解数据统计职责,加强数据分析与研判,为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提供决策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