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法庭新“枫”|“告知+承诺”倡导诚信诉讼
近日,嘉陵区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通过诉前“告知+承诺”,快速调解成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
该案中,原、被告系亲戚关系,2013年至2016年间,原告陆续借给被告现金40万元,无转账凭证,被告给原告出具了一张借条,载明借款金额40万元。诉讼过程中,原、被告均希望能尽快结案,同意法院组织其进行诉前调解。
“如虚假诉讼,侵害其他人的利益,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调解开始之前,审判人员明确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,并要求原被告双方认真签署《诚信诉讼承诺书》,保证当事人在参与的诉讼活动中杜绝滥用诉权、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、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。上述举措,促使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,更加严谨地对待司法诉讼。
最终,该案在审判员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,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并圆满结案。
签署《诚信诉讼承诺书》是嘉陵法院能动司法,积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,维护司法权威的一项创新举措。下一步,嘉陵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,通过发布典型案例、强化法治宣传等,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。
编辑:景薇薇